一、经济部(Secretaría de Economía)
墨西哥经济部是墨联邦政府最主要的经贸管理部门。根据墨《联邦公共行政组织法》《对外贸易法》和《外国投资法》相关规定,经济部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管理对外贸易、投资和产业政策;负责国际贸易谈判和协定执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监管市场竞争和消费者保护。
按现行职能划分,经济部下设工贸副部(Subsecretaría de Industria y Comercio)和外贸副部(Subsecretaría de Comercio Exterior)两个副部级行政单位。其中,工贸副部以提高生产力为首要任务,基于工业发展、强化国内市场、推动创新、促进企业数字化发展和保护民生经济等五个方面制定产业政策;外贸副部则负责进行国际贸易、投资等经贸协定的谈判、管理和维护,制定促进外贸及其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并牵头负责引资工作。
二、财政和公共信贷部(Secretaría de Hacienda y Crédito Público)
墨西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主要负责设计、规划、执行和协调经济和财政领域的公共政策,具体包括执行国家发展计划;管理联邦政府收支和公共债务;主导税收立法设计;协调和监督银、证、保险系统运营;主管海关及相关服务;制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率等。
墨西哥税务管理局(Servicio de Administración Tributaria, 简称SAT)是财政和公共信贷部重要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依法征收税款;监管海关服务;统筹管理纳税人登记信息并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等。在墨成立外资企业须在SAT开展税务登记,取得联邦纳税人登记号(RFC)等相关手续。
三、外交部(Secretaría de Relaciones Exteriores)
墨西哥外交部同样具备经济职能。一是宣传投资激励政策,促进墨不同生产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二是调研墨国际经济合作状况,推广墨商品对外出口;三是参与外资置业监管,严格按照《外国投资法》相关规定对外资在墨境内限制地区购置不动产进行审批。
四、其他部门
除上述机构外,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贸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部门还包括农业和农村发展部(Secretaría de Agricultura y Desarrollo Rural)、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部(Secretaría de Infraestructura, Comunicaciones y Transportes)、环境和自然资源部(Secretaría de Medio Ambiente y Recursos Naturales)、卫生部(Secretaría de Salud)等。例如,在标准制定方面,相关领域的公共部门会连同私营部门,共同研究并提出针对具体商品或服务的墨西哥官方标准(NOM)和墨西哥标准(NMX),对在墨从事贸易和投资建设等活动提出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