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议会法庭秘书长拉米雷斯表示,上述法案的出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将有利打击利用盗版进行牟利的不法商家。2009年,盗版对相关工业造成的损失高达777.4亿美元,约为其当年GDP的7%。盗版最严重的四类商品为CD和DVD碟片、服装、鞋类以及电脑软件。他表示,本次法律的出台只是墨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走出的第一步,今后政府还将颁布更多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盗版行业。
对此项法律的出台,墨业界大多表示赞同。墨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主席马盖因表示,此次政府采取的手段对不法商人是一种威慑,有利于保护相关产业的正常生产及销售不受侵犯。墨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律师佩雷斯则认为,新法令的出台并没有涉及对遭受侵害的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经济补偿,他认为墨应仿照智利和巴西等国的做法,建立专门的海关管理制度,将盗版制品在海关直接截留,禁止其入境。墨私人知识产权保护和合法贸易局局长洛佩斯则对法律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表示了担忧。他认为,政府应制定相关监督和保障政策,杜绝执法者和盗版商沆瀣一气,使法律形同虚设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