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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法
2003-03-28 03:22
  墨西哥劳工法规定,在外资企业中,外籍人员与墨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8,目的在于创造更多的就有机会。
墨西哥规定员工每星期最高工作时数为48小时,日班为8小时,夜班为7小时。一般公司的工作时数为每星期40至45小时之间。
每小时加班费视加班时间长短而定,一般为正常工资的两至三倍。每星期加班在9小时内双倍工资(每天3小时、每星期3次),若加班时数超过上述规定或于国定假日加班,则要支付正常工资的3倍。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6个工作天的带薪休假,此后每年增加2天,最高以12天为限。第四年以后,每满5年年资增加2天休假。另外,员工可获得正常工资的25%为休假奖金。
当公司解雇员工时,需付3个月最近工资作为遣散费。服务每满一年则多付20天的工资。若员工自动辞职,公司只须依此比例支付休假奖金与年终奖金。但员工若已连续服务满15年,每增加一年需多付12天最近工资作为遣散费。
依据联邦劳工法规定,工资及福利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合同可分为两种形式:
1、 集体合同:由工会与雇主之间达成协议。
2、 个人合同:由员工与雇主之间达成协议。
依法每年进行工资审查及调整,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
劳工法强制雇主负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宅基金和退休基金,以及员工休
假奖金、年假和年终奖金所需的费用。这些福利金额平均约占员工工资的
29%。


劳工法
最高工时
轮班 工作时间 每天工时 每周工时
早班 上午6时至晚上8时 8小时 每星期6天(48小时)
晚班 晚上6时至次日上午6时 7小时 每星期6天(42小时)


法定假日
1月1日 9月16日
2月5日 11月20日
3月21日 12月1日(每年总统大选)
5月1日 12月25日


休假年资 每年天数
1 6
2 8
3 10
4 12
5-9 14
10-14 16
15-19 18
20-24 20
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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